宣恩法院情法兼顾 顺利执结一起37万余元离婚纠纷案

2018-09-13 16:43  

很多人为了结婚成家都在努力买房,大多数小夫妻都会选择贷款买房,可感情事难料,房子还在按揭,感情却没了,婚离了,房贷问题怎么解决?近日,宣恩法院就执结了这样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2018年3月,陈某(男)与易某(女)离婚纠纷案在宣恩法院开庭受理。经过法院调解,当事双方自愿离婚并达成协议,其中两人位于恩施市的一套住房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归易某所有,剩余房贷由易某在2018年7月15日前一次性偿还并定于2018年7月10日前由易某补偿15万元给陈某。

本以为当事双方履行和落实协议内容,这起离婚纠纷案就能圆满收尾。奈何上述讲到的住房却出了“问题”。

2018年9月,陈某作为申请人,以易某拒绝支付15万元补偿金及办理相关房地产变更登记手续,导致自己仍在归还住房公积金的房屋贷款,并且无法重新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为由,向宣恩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法院当即受理,并查控冻结了被执行人易某的银行账户。执行干警也联系了易某来执行局与其进行了深入交流,了解事情原委。原来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被冻结后无法直接支付,她接受之前法院干警的提议由申请人陈某先行处理按揭贷款,再直接由法院从她的银行卡上划拨并支付给陈某。执行干警联系了申请人陈某,向其传达易某的意愿,经过沟通,陈某表示马上处理。执行干警配合清点当事双方的交接清单,被执行人易某应缴纳的按揭、余下住房贷款22万余元与协议约定的补偿金15万元,共计37万余元由法院直接划拨然后转交给申请人陈某。此外,被执行人易某也同意立即变更不动产登记。在法院干警的积极督促下,这起37万余元的纠纷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来源:云上恩施 宣恩台通联 谢秋红 通讯员 黄微

见习编辑:董晶菁

主编:龙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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