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政策解读】参保人员患了严重慢性疾病需要门诊治疗怎么办?

2018-09-13 13:51  


门诊重症6种

包括: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重度精神病门诊治疗、血友病Ⅷ因子治疗、慢粒白血病。

其他门诊

特殊慢性病规定病22种

包括:心脏病(新功能二级以上)、系统性红斑狼疮、糖尿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高血压(极高危)、重性精神病、慢性重型肝炎抗病毒治疗、肝硬化、血友病、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症、类风湿关节炎、恶性肿瘤、慢性肾病(肾功能失代偿期)、脑血管意外、血友病等。

你都了解了吗?



来源:州人社局

(编辑:黄雯  审核:宋文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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