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行城市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的通告
恩市政发〔2018〕107号
为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增强市民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于2018年9月18日(星期二)上午11时至11时15分进行城市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预备警报器(11时整):响36秒,停24秒,反复3遍,共3分钟。
二、空袭(紧急)警报(11时06分):响6秒,停6秒,反复15遍,共3分钟。
三、解除警报(11时12分):一长声,共3分钟。
试鸣期间,敬请广大市民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恩施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1日
来源:恩施市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朱晓涵
主编:龙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