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法院集中公开宣判涉毒犯罪案件 7名被告人获刑

2018-09-06 17:01   云上恩施  

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警示教育广大群众珍爱生命、远离毒品,9月5日,巴东法院对7起涉毒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7名被告人涉及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罪名,分别被一审判处一年二个月至九年四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被处以罚金。

1、2017年,李某昌向谭某等人贩卖甲基苯丙胺(冰毒)共计4.3克、甲基苯丙胺片剂(麻古)共计17.5颗。2017年11月,公安机关从李某昌租住屋及车辆后备有厢扣押冰毒共计10.589克、麻古共计6.641克。巴东法院经审理后一审判决,李某昌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2、2017年6月以来,朱某进从贩毒人员处购买毒品,除本人吸食外,还给他人贩卖,共计贩卖冰毒8.04克、麻古19颗。巴东法院经审理后一审判决,朱某进犯贩卖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3、2016年以来,高某甲累计贩卖冰毒3.35克、麻古12颗。巴东法院经审理后一审判决,高某进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4、2017年5月以来,桂某喜共计贩卖冰毒4.2克、麻古13颗。巴东法院经审理后一审判决,桂某喜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5、2017年以来,马某多次从贩毒人员处购买毒品,除本人吸食外,还给他人贩卖,并帮他人联系购买毒品。巴东法院经审理后一审判决,马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6、2017年7月,万某桥给何某贩卖冰毒0.2克、麻古1颗。巴东法院经审理后一审判决,万某桥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7、2017年8月5日、8月7日凌晨,高某乙在其租住屋内容留向某等人吸食冰毒和麻古。巴东法院经审理后一审判决,高某乙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今年以来,巴东法院共受理涉毒品犯罪案件23件,审结19件,均被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通过对涉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公开宣判,其目的在于以案释法、敲响警钟,让更多人认识到毒品犯罪的严重危害性,同时表明巴东法院从重从快打击涉毒违法犯罪的坚定决心。

来源:云上恩施巴东台通联 通讯员 焦国斌 桂春艳

责任编辑:朱晓涵

主编:龙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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