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由建始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恩施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刘跃进涉嫌受贿一案,在建始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建始县检察院指控:2007年5月至2017年5月,刘跃进在担任恩施州经济适用住房开发中心副主任、主任和恩施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成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00余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来源:建始县人民检察院 通讯员:李茂平
(责任编辑 邓正蛟)
9月4日,由建始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恩施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刘跃进涉嫌受贿一案,在建始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建始县检察院指控:2007年5月至2017年5月,刘跃进在担任恩施州经济适用住房开发中心副主任、主任和恩施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成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00余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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