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10时55分,交警大队城区事故处理中队接到110指挥中心警情:一辆鄂Q7A2XX面包车在巴东县信陵镇绕城线上,把邓某某驾驶的鄂QKA8XX轿车撞后逃逸了,请求处理。
接报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确定该起事故为交通肇事逃逸事故,另一组民警根据报案人及现场民警提供的限速迅速出击,沿肇事车辆逃逸方向搜寻。当日12时20分,涉嫌肇事逃逸的车辆及驾驶人被查获。
经查:2018年5月向某某因醉驾发生交通事故,驾驶证被吊销。2018年8月23日10时40分,违法行为人向某某又在巴东城区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并逃逸。当日12时20分许,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巴东城区白土坡一居民住房卫生间内将其查获。
向某某涉嫌无证驾驶、醉酒驾驶、交通肇事逃逸,已被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过程中。
无证驾驶、醉酒驾驶、交通肇事逃逸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给公共安全带来严重安全隐患,向某某的行为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交警再次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确保自身与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云上恩施巴东台通联 焦国斌 刘玉鸿
见习编辑:董晶菁
主编:龙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