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2016年,全州安排重点建设项目158个,总投资1304.8亿元,年度投资计划248亿元。为全面完成2016年全州重点项目建设任务,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重点项目目标管理责任制
落实重点项目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一个重点项目、一名责任领导、一个责任单位”的项目推进机制。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层层分解落 实重点项目建设目标任务,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要具体抓、各负其责。对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和跨区域、跨县市的州级重点项目及社 会关注度高、影响大的州级重点项目,每个项目确定一名州领导为责任领导;对其他州级重点项目,每个项目确定一名县市领导为责任领导。责任领导对所牵头的项 目要加快协调推进,加强检查督办,对推进工作负全责。
二、落实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措施
(一)促进重点项目落地开工。将一季度定为“重点项目开工季”,抓好重点项目开工。2016年省、州级重点建设项目要力争在一季度开工、确保6月底 前全部开工。对6月底前不能开工建设的项目,要及时进行调整,将其从省、州级重点项目中调出,并及时增补新的项目,确保全年重点项目投资计划不减。
(二)加强重点项目建设调度。各级各有关部门每月要对重点项目建设进行分析,全面掌握进展情况,提高监测灵敏度,及时发现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 和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要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精心组织,按期或提前完成当年建设任务。对争取 年内竣工的项目,要倒排工期,克服困难,确保年内竣工投产。州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重点项目建设调度会议,通报各县市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研究进一步推进 重点项目建设的措施。
(三)强化项目建设优质服务。相关部门要开辟重点项目建设“绿色通道”,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降低审批收费,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 制”“责任追究制”,在法律规定框架内积极探索“并联审批”“容缺审批”,为项目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促进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同时,国土、规划、财政、 税务及其他要素配置部门要确保重点项目要素配置,在计划指标上优先配置,政策支持上优先考虑,资金保障上优先安排。
(四)积极做好资金筹措工作。要通过向上争、向外招、民间融、财政补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形成重点项目建设“国家投资、地方筹资、引进外资、民间融 资”的新格局。选择一批符合中央、省财政资金投向的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积极争取中央专项债券建设资金。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州外资金参与重点 项目建设。加强银企对接,积极向金融部门推荐优质项目,争取金融部门支持。加快土地资源向土地资本转变,最大限度盘活土地资产,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筹集充 裕资金。加快民间资金向民间资本转变,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项目建设。
(五)加强重点项目谋划储备。推进和完善项目库建设,对项目库实行实时动态管理,及时吸纳各县市、各部门推荐的项目,精心谋划,科学论证,提高入库 项目质量,确保持续拥有一批结构合理、质量过硬的后备重点项目。同时,选择一批条件成熟的项目,强力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及时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切实做到 “建设一批、推进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
三、强化重点项目建设督查考评
州纪检监察机关、州政府督查室、州发改委等部门要通过会议调度、现场督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重点项目建设进行检查督办,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项 目建设过程中一时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由联系领导负责协调,化解矛盾,加快推进。对检查督办中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或失职、渎职及违法违纪现象, 有关部门要及时调查处理,严肃追责。同时,将重点项目建设纳入州对县市及部门的综合考评范围,提高考核权重。通过督查考核,倒逼重点项目建设,形成各级各 部门协力推进、全社会共同参与重点项目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