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2018-08-16 12:00  

恩施州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工作总结会要求

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营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作出更大贡献

云上恩施报道(融媒体记者 刘谊)8月15日,全州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工作总结会召开。州委书记、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柯俊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更细的工作措施,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作出更大贡献。

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陈江龙汇报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州委常委、组织部长张建文,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吕金施出席会议。

柯俊指出,我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在省委和省改革试点办的领导和指导下,全州上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州委和州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强力推进,各相关部门通力配合,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监委挂牌运行以来,州、县市党委切实加强领导,纪委监委加大改革推进力度,取得了很好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初步彰显了良好治理效能。

柯俊强调,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全州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更加自觉地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强化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处置、巡视巡察、追责问责的每一项工作中,进一步把协助责任、监督责任发挥好。要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深化“三转”,切实强化日常监督,履行好监督这个首要职责,更好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和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强化国企、高校监督工作;把握好“全覆盖”与“抓关键”的关系,既注重推进监督全覆盖,又注重抓住关键少数;处理好保持高压态势与分清“树木”“森林”的关系,保持反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更加注重办案的政治效果。要充分发挥合署办公优势,实现纪法各显权威、相互衔接贯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坚持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坚持严谨细致、依法取证。要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能力建设,锤炼过硬作风,严防“灯下黑”,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律部队”。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我州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总结材料。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州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州人民检察院、州编办作交流发言。

责任编辑:朱晓涵

主编:龙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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