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下午,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学明率州人大常委会法规研究室、法制工委负责人到恩施市人大常委会就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一行查看了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相关资料,听取了工作情况汇报,与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有关工作(办事)机构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
陈学明对恩施市人大常委会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方面表现出来的领导重视、工作认真、效果较好的特点给予充分肯定。对进一步做好下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更加重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要充分认识到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实施法律监督、推动政府依法行政、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重要保障,是人大常委会一项重要工作,充分认识其重要性,把这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安排部署,抓实抓好。二是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工作规范开展。建立和完善规范性文件报送与接收制度,做到主体和职责明确;积极探索完善审查制度,形成统筹协调、统分结合、运转高效的格局;努力健全和完善纠错机制,既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又讲工作方式方法,正确处理好行使监督与支持工作的关系;建立多方合作联动机制,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之间加强沟通协调,市人大常委会内部各工作(办事)机构要相互协作配合,同时发挥好专家、法律工作者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三是要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效。落实好办事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具体办事人员,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工作指导,搞好工作宣传,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做到报备及时、规范,不迟报、不错报、不漏报,推进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真正按照“有件必报、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把工作做扎实、做到位,取得实效。
来源:恩施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