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鹤峰县教育局获悉,鹤峰县按照“应助尽助,不落一人”的原则,2018年春季学期,共发放资助资金753.41万元,资助贫困学生9744人次,全面落实教育助学和学生资助政策。 当前,该县没有出现一例因学致贫返贫现象和适龄儿童辍学现象。 来源:云上恩施鹤峰台通联 记者 刘丽华 杜超 通讯员 田祥国 责任编辑:李安雯 主编:龙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