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九屏线等部分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因九屏线、杨新线、南潼线等部分道路存在自然灾害险情、安防设施缺失、恶劣天气影响等安全隐患,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决定对上述道路部分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
二、管制范围
1、九屏线屏山停车场至屏山村七组古树桥段;
2、杨新线新寨村猫子湾躲避峡安全劝导服务值勤室至屏山躲避峡段;
3、南潼线全段。
三、管制措施
1、管制期间,属管制范围内的“村村通”营运车辆及非营运车辆应办理临时通行证,并严格按照通行证规定通行。“村村通”营运车辆凭身份证、行驶证到县交警大队、县运管所办理营运车辆临时通行证;非营运车辆的车主凭身份证、行驶证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登记,再到县交警大队、县运管所办非营运车辆临时通行证。
2、执行任务的警车、军车、消防车、救护车、抢险救援车可正常通行。
3、其他社会车辆禁止驶入管制路段。
4、为有效疏导道路通行压力,持有通行证的车辆原则上不得运载非管制范围内的居民。
四、其他事项
请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及行人,自觉遵守上述交通管理措施,行经管制路段时应服从交警及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注意安全、有序通行。如有违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鹤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7月26日
来源:云上恩施鹤峰台通联 记者 欧阳涵璃 通讯员 申玉洁
责任编辑:朱晓涵
主编:龙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