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恩施报道 7月24日,记者从巴东县财政局获悉,经报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日前印发通知,对获得“省级先进单位”先进称号的巴东县下达奖励资金1000万元,用于支持和鼓励当地干事创业、奋力发展。
据了解,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对2017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对湖北省财政管理等工作通报表扬,并根据有关规定,对获表彰省市推荐的先进单位予以奖励。省政府在中央奖励的同时,对省级考核完成情况较好的十堰市、巴东县等4个市县也予以奖励。
去年以来,围绕打赢财税突围仗目标,巴东不断强化抓财源建设,加大税收稽查力度,着力强化预算约束,不断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深入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并组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实现了财政管理规范高效的目标,并被评为“省级先进单位”,是全州唯一获此殊荣的县。
来源:云上恩施巴东台通联 记者 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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