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知识普及】武汉市处非办:请高度警惕披着互联网外衣的非法集资

2018-07-23 08:41  

在国家连续多年打击非法集资的情况下,传统非法集资的伎俩逐渐被人民熟知。近年来,披着“互联网”的外衣,以理财、众筹、私募、期权等“资本运作”为名,打着“网络借贷”“虚拟货币”“金融互动”“爱心慈善”等幌子的非法集资活动持续高发,请广大市民高度警惕。

利用“P2P”非法集资成惯用伎俩

据了解,互联网金融领域发生的非法集资行为主要集中在P2P网络借贷这一行业。具体有以下原因:一是一些P2P平台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放贷人,或者通过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形成资金池,由平台实际控制和支配;二是P2P平台没有尽到借款人身份真实性核查义务,未能发现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借款人的名义大量发布虚假借款信息;三是P2P平台发布虚假的高利借款标的,甚至是假标自融(虚构假的标的,用编造的借款人从平台获得资金,偿还前期利息或用于平台运行,维持资金链运转),并采用借新贷还旧贷的庞氏骗局模式,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用来满足自身资金需求或转贷出去。

以“e租宝”为例,2015年10月,共有309个借款公司在其平台上发布借款标的,其中302家在借款之前变更过法定代表人,292家在借款之前变更过注册资本,且注册资本变更距发布第一个借款标的的时间平均为33天。变更前,这些企业的注册资本平均只有154万元,变更后达到2714万元。

借“消费返利”模式非法集资

据了解,部分消费返现平台利用“互联网+实体店”和消费返现模式,借助电子商务、消费返利、金融互助、爱心公益、高科技生物产品等形式进行网络传销和非法集资犯罪。

这种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是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介入商家和消费者的交易过程,许诺在平台的消费额度全部返现,或通过现金消费送等额积分等方式,诱导消费者注册会员消费和商家加盟平台回流货款,部分平台甚至编造“财富永动机”类的造富故事。这类消费返现模式违背市场经济规律,资金运转不可长期维系,一旦资金链条断裂,参与者资金将面临极大风险。

山东警方破获的以购物返现名义吸收公众存款的某商城案件中,涉嫌公司宣称“你消费我买单”“三个月百分之百返现”诱骗消费者,事实上是“以新养旧”,即用新会员资金返还老会员的消费资金。资金链断裂后,绝大部分会员购买商品超出市场价格的部分将损失。案件侦破时,已涉及会员2.9万人,涉案金额1.47亿元。

武汉市处非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互联网+非法集资”拥有较强的隐蔽性、虚拟性、欺骗性,参与人数众多,案情复杂取证难,维权难、非法集资本身是违法行为,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国家明确规定“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因此,面对手段多样的非法集资,市民要端正心态,理性思考和分析,要主动掌握必要的法律法规和金融常识,树立风险防范意识,自觉抵制非法集资活动,这样才能避免掉入非法集资的陷阱。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网站

责任编辑:佘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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