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政协召开“农村殡葬改革”专题协商座谈会 凝聚改革共识 推进生态殡葬

2018-07-20 09:03   云上恩施  



云上恩施报道 7月19日,恩施州政协召开“农村殡葬改革”专题协商座谈会,协商建言推进移风易俗、成风化俗,凝聚改革共识,强化责任担当,深入推进农村殡葬改革。副州长张勇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州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肖谏诚主持会议并讲话,州政协副主席谭建军、王继刚、刘晓冰、张全榜、何义发,秘书长张树香出席会议。

州政协“农村殡葬改革”专题调研组在会上就开展专题调研情况和专题报告形成情况进行了报告,与会调研组成员和州政协委员踊跃发言。部分县市和州直单位负责人作了回应性发言。

会议指出,深入推进农村殡葬改革,要制定殡葬改革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殡葬管理的目标责任;理顺殡葬管理体制,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强化殡葬改革的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抓好殡葬整治工作,整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

会议强调,深化殡葬改革势在必行,要打破传统观念,凝聚改革共识,找准着力点和着眼点。农村殡葬改革需要做到:政府主导、群众参与,重点突破、统筹兼顾,举重若轻、举轻若重,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各县市政府分管副县市长、州直有关单位负责人、部分界别政协委员代表、州政协相关机关干部参加会议。

附:专题协商形成的重要意见建议选登

州政协专题调研组:目前我州农村殡葬领域主要存在四大问题:公墓建设严重滞后、乱埋乱葬随处可见、传统观念根深蒂固、殡葬服务市场混乱。随着美丽恩施建设的开展、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的推进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无序殡葬带来的问题越来越突出。迅速遏制、尽快扭转农村殡葬乱象,是各界群众的所想所盼,更是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担当。

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深化改革:一要凝聚改革共识,充分认识到推进农村殡葬改革,不仅是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迫切要求。殡葬改革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工作难度大,如果现在不引起足够重视,问题会越来越严重,而且越到后面解决的难度越来越大。为此,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和强力推进,把农村殡葬改革列入全州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工作来抓,成立农村殡葬专项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有序推进。

二要精准改革措施,紧紧抓住民政部等部委正在开展的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机遇,加快出台农村殡葬改革规范性文件,迅速遏制全州农村殡葬乱象,确保从近期起不再出现生碑活人墓,不再出现大碑大墓,不可降解祭祀用品的生产、销售、使用在全州得到严格禁止。

三要坚持群众主体,引导群众转变观念、鼓励群众主动参与、注重典型引领、建立激励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倡导并推进厚养薄葬、文明治丧、生态安葬、低碳祭扫。

四要规范公墓建设,县市、乡镇要规划先行,把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五要依法依规管理,坚持全州“一盘棋”,加强统筹、部门配合、上下联动,依法依规推进殡葬改革,破除陋习、规范丧葬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州政协委员、恩施市政协主席郑晓斌:推进农村殡葬改革要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域推行绿色殡葬,根据城建规划和人口分布情况做好公益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规划,统一建设公益性公墓。科学规划绿色安葬设施,强化安葬设施的生态功能,墓区建设不得占用基本农田,经营性墓区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殡葬法规宣传,倡导文明殡葬、绿色殡葬。

州政协委员、巴东县政协主席刘太可: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长期以来的土葬、乱埋乱葬、占用耕地林地问题,各级政府必须加大投入,建好配套设施。各县市要建设规范化的殡葬服务中心,配套建设火葬场,规划建设好县乡村三级公墓区,各乡镇建立殡葬服务站。要建立领导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强化责任落实和检查督办。要强化管理与执法,打击殡葬各类乱象。

州政协委员、咸丰县政协主席邹玉萍:由于殡葬改革本身的复杂性加上宣传力度不够、工作力度不大,革除丧葬陋习和提倡文明节俭操办丧事阻力较大。因此,政府要适时引导,以文明、节俭、遵章、守礼为宗旨,倡导厚养薄葬,开展移风易俗,营造文明丧葬浓厚氛围,形成文明殡葬新风尚。

州政协委员、州环保局副局长李成卓:要规范殡葬祭祀行为,禁止州内生产、销售不可降解的丧葬物品,从源头遏制丧葬祭祀物品带来的环境污染。城镇应指定地点集中治丧,继续大力推进禁鞭行动,减少环境污染。严禁遗体火化后回乡二次装棺安葬、占用良田土地安葬等行为。

州政协常委、湖北施南律师事务所主任谭平:要用法治的手段推进殡葬改革,出台《恩施自治州殡葬管理办法》,制定《恩施自治州殡葬管理条例》,依法依规规划、建立殡葬设施,依法依规处置遗体、骨灰,依法依规管理丧事活动、殡葬服务,依法依规开展殡葬管理执法。

州政协委员、民盟恩施州委办公室副科长张珍:要完善殡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紧制定和完善恩施州域殡葬设施规划,确保殡葬设施种类、数量、服务规模与群众治丧需求相匹配,与殡葬改革推行相适应。各县市都应建设规范的公益性火葬场和公墓,设立骨灰生态散撒和生态丧葬祭奠场所,每个乡集镇建设一个公益性公墓,行政村根据实际情况建设公益性公墓。

州政协委员、州规划局科长徐启平:无序丧葬的背后是规划缺失。要统筹规划公益性公墓和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其选址应当遵循分级集中、节约用地、方便群众的原则。公墓不得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内选址,殡葬服务设施不得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外选址,不得在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居民区、工业园区及铁路、干线公路、河道沿线选址,不得占用耕地、林地,同时也应适当考虑当地丧葬习俗和村(居)民意愿。

州政协委员、恩施职院旅游管理学院副院长龚诗萍:大操大办、人情攀比、厚葬薄养、大碑大墓等陈规陋习在农村滋生蔓延,从上到下应引起高度重视。推进殡葬改革要搞好试点示范,以“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和A级景区为殡葬改革试点,重点清理试点村内、A级景区中,游客可视范围内原有的老坟墓,有条件的尽可能进行整治迁移,坚决杜绝新坟墓的出现。拟新建的休闲度假区、特色村镇、康养小镇等乡村旅游产品、正在创建和拟升级的旅游景区,应加大力度做好原有坟墓的迁移安置工作。

州政协委员、恩施天华旅游投资集团董事长吴胜茂:推进农村殡葬改革,宗教领域应该发挥一定作用,比如在骨灰存放、生态殡葬方面,可以在符合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通过建公益骨灰堂的形式,以佛教、道教的文化形式引导老百姓把“入土为安”的观念转换过来。

州政协委员、宣恩县高罗卫生院院长陈德家:传统殡葬文化在农村根深蒂固,推进殡葬改革首先要消除农村居民思想认识问题,可以采取信息化、大数据手段,或者以建祠堂等方式,方便农村群众家族血脉传承考证,降低老百姓对墓碑的依赖,从而自觉接受生态殡葬、绿色安葬。

恩施市政协委员、市政协副主席万亨东:殡葬事关民生,殡葬改革要坚持以公益性为主的原则。州、县市应结合实际,综合考虑城乡发展、乡村振兴、人口变化等因素,尽早科学编制殡葬改革发展规划。加大对殡葬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逝者家属自觉支持和参与殡葬改革,自觉革除陈规陋习,自觉抵制迷信活动。

来源:恩施州政协办公室颜羽供稿

责任编辑:朱晓涵

主编:龙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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