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发改委、省林业厅、省农业厅联合以鄂发改投资〔2016〕545号文下达我省退耕还还草工程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其中,下达恩施州除鹤峰县外七县市退耕还林还草任务面积18.14万亩,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种苗补助费)5323.5万元。
通知要求,要切实加强领导,做好工程组织实施;严格确定退耕还林还草对象;强化工程调度,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管。同时,随文转发了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和重点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建设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试行)》,省里要求,结合《湖北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管理办法》(鄂发改规[2015]1号)切实搞好项目实施和管理。
此次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范围限定在25度以上坡耕地,三峡库区15-25度非基本农田坡耕地。按照退耕还林中央预算内每亩一次性补助300元,还草每亩补助150元标准下达。
来源:恩施州发改委 通讯员:易孑草
(编辑 王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