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场内排出的废水未经任何处理,偷排流至清江河,造成河水污染。昨日,利川警方办理一起逃避监管违法排污案件,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刘某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打击和震慑了破坏长江、清江流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2018年4月以来,刘某在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城隍村二组开办的养猪场,其内排出的废水未经任何处理,偷排流至清江河,造成河水污染。利川市环境保护局经抽样检测,结果显示此废水属于水污染物,且经环保工作人员多次前往制止无果。
6月21日,利川市环境保护局将该案移交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办理,接案后,该队立即安排民警前往调查,并传唤刘某接受询问,刘某对自己违法排污的事实供认不讳。
来源:恩施晚报 记者曾维明 通讯员谭超 牟联祥
http://www.enshi.cn/2018/0710/652850.shtml
实习编辑:苏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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