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与女朋友发生争吵,激动时竟然跳下站台,好在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劝说,男子放弃了轻生念头。不过,整个过程导致列车晚点,男子因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7月7日9许,Z3次列车到达恩施站,下车旅客陆续出站,只有一对年轻男女在站台上始终没有离开迹象。男子将一个女士行李箱狠狠地砸在地上,箱内物品散落一地,随后又对一旁的铁路配电设备箱门拳打脚踢。客运值班员发现异常后,赶紧前去劝说,哪知男子早已气急败坏,“有本事你报警把我抓起来呀!”男子竟然大声吼叫着跳下站台,顺着股道行走。此时,Z257次列车马上就要进站,值班员赶紧报警,并通知调度部门,请求过往车辆在站外待避,以防该男子在股道内乱窜发生伤亡事故。
恩施车站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迅速安排警力赶到现场,在车站工作人员的配合下将肇事男子带离危险区域,随后恢复通车,其间导致Z257次列车晚点8分钟。
经过了解,肇事男子严某今年24岁,咸丰人,与同行女子黄某系男女朋友关系,在乘车过程中,黄某怀疑严某在与自己确定关系后还与其他女子联系密切,便提出分手,严某在百般辩解却仍无法改变女友分手的决定后,一时情绪激动作出了不理智行为。
就在民警询问过程中,严某还一再要求民警快点处理,声称自己还要赶回家吃午饭,却不知自己的行为已然触犯法律。当民警告知其行为已构成扰乱公共秩序,可能面临拘留处罚时,严某坐在询问椅上号啕大哭。
最终,铁路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严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并将案件通报铁路部门,申请将其列入铁路限乘人员名单,禁止乘坐火车180天。
来源:恩施晚报 特约记者王斌华 黄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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