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2200余名村级专职纪检委员上岗

2016-09-07 09:18  

“唐家村村民熊某家庭条件并不困难,不应该享受低保。”日前,鹤峰县铁炉白族乡唐家村党支部纪检委员向才桂向乡纪委提供了这一问题线索。

铁炉乡纪委调查组进村入户多方调查得知,熊某家庭条件较好,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该村在确定低保名额时存在违规操作问题。乡纪委对唐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向才和进行诫勉谈话,并要求熊某退还违规享受的低保资金2800余元。

发现和惩治群众身边“微腐败”,基层纪检委员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激活全面从严治党“神经末梢”,州委出台《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凡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的,必须设立纪检委员。

近年来,恩施州农村基层信访问题较为突出。据州纪委信访室负责人介绍,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接收的信访举报件超过半数是反映乡镇及村(社区)干部 的问题。去年,全州开展了“小五长”信访举报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一批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线索受到查处,形成了有力震慑。“这次专门出台 意见加强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队伍建设,就是要建立长效机制,贴身监督基层‘微权力’,严防‘微腐败’。”

新出台的《意见》明确,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承担协助基层党组织书记落实全面从严主体责任、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纪律作风监督、受理办理信访举报等方面的职责。如定期检查并如实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民主生活会或者组织生活会的召开情况;对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干部,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和上级纪检机构报告;按管理权限及有关规定,组织调查党员的违纪问题,协助参与上级纪检机构对涉及管理范围 内党组织及其党员的信访调查和纪律审查等。

《意见》规定,纪检委员在基层党组织和上级纪检机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监督责任清单,做好工作记录,实行痕迹管理,全面履职尽责。目前,恩施州各级党组织正按照分级分类和全员培训原则,对新任基层纪检委员进行分期培训,提升其履职能力。

截至目前,恩施州已有2200多个村、社区设置了专职纪检委员,成为活跃在基层反腐一线的“千里眼”和“顺风耳”。同时,全州各级机关、企业、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和其他基层单位也积极落实《意见》,配齐配强纪检委员。

“身边有一双眼睛,‘微权力’就不敢再任性了。”州纪委负责人表示,要让“小哨兵”发挥大作用,当好党规党纪的宣传员、党风政风的监督员、社情民意的信息员、信访举报的联络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来源:恩施日报 通讯员 州纪宣

(责任编辑 罗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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