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承载了每个人读书的过程,伴随着成绩与梦想。一纸文书往往是一个人的经历展示。学生档案主要内容为在校的学籍卡、成绩单、学生登记表、毕业鉴定、毕业生登记表、获奖证明、党团材料等,这类档案材料具有不可复制性。档案是升学、出国、考录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出具有关证明的重要依据,也是办理职称、社保、退休以及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等至关重要的材料,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必须要按规定妥善保管。
大学毕业走向社会,从读书开始,伴随了我们16年的档案会何去何从?可你知道,你的档案托管怎么办理,到哪里办理,最后“定居”哪里?近日,记者走访了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为毕业生们答疑解惑。
应届毕业生档案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托管
7月2日,记者在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的档案管理科看到,许多大、中专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前来办理档案的托管手续。据该局档案科的工作人员介绍,从6月底开始,该中心就陆续接受到各大中专院校邮寄过来的人事档案。同时,还有部分人员自带档案到这里来办理托管事宜。
严欢是恩施人,今年从太原理工大学毕业。7月2日,他到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的档案科来办理档案的托管手续,他的档案是自己随身携带过来的。档案中心的工作人员在核实其身份后,将其身份证号码写在档案袋上后告诉他,可以在网上进行自主报到。档案中心的人员接受档案以后,会将封存完整的档案开封,然后仔细核对信息后录入电脑进行再保存。
应届毕业生毕业时可选择在生源地存放档案早在2014年,人社部就规定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高校毕业生的档案可按照下列情形办理:
对于已就业高校毕业生,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和身份证,到单位所在地的政府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托管手续;未就业、出国、自主择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由学校直接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一级政府人才公共服务机构托管;考取研究生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可直接转入被录取的高校或科研院所;高校毕业生创业人员档案,可存放创业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政府人才公共服务机构。若需存放到创业所在地政府人才公共服务机构,需提供其创业办理的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证件)。
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档案中心的工作人员给出了我州档案托管的具体流程以及自主报道的操作办法:应届毕业生毕业时可选择在生源地存放档案,档案由学校统一派遣,派遣时请按如下信息填写相关材料:单位名称:恩施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收件人:档案室401;联系电话:人才服务科0718-8245539或0718-8232046;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土桥大道148号;邮编:445000。
档案查询流程:登录恩施州公共招聘网(http://www.esjob.gov.cn/)进入政务大厅,输入基本信息,查询档案是否在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档案中心。
网上自助报到流程:首先登录恩施州公共招聘网(http://www.esjob.gov.cn/)进入政务大厅,查询自己档案是否到达档案中心,如果档案未到,暂不报到。确定档案已经到达档案中心的,按以下流程办理报到登记手续;再进入政务大厅,点击“高校毕业生实名制报到”;再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报到证扫描件;纸质(有色联)报到证自行保管(如自己手里有白色报到证应交来放入档案)。
报到程序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718-8248929。
档案查询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718-8232046或0718-8245539。
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
由于档案记录和反映了个人经历,具有很强的私密性,查看个人档案需要走专业的程序,因此在托管时需要格外谨慎。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档案科的工作人员介绍,办理档案托管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在中组部等五部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人社部下发的文件规定,2015年1月1日起,停止收取档案管理费,及其他相关的费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对高校毕业生档案托管进行收费。
档案存放在政府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后,可以免费享受到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为相关党委提供政审(考察)服务、存档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等7项服务。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高校毕业生在未就业时将档案转回原籍,但是最后又在非原籍实现了就业。这时想要办理档案转递手续,就需要持劳动合同到工作单位所在地政府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开具人事档案“调档函”,寄往原档案管理所在地,由其将档案转递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政府人才公共服务机构管理。
如果离校后的人员想要查询自己的档案,可在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政府人才公共服务机构查询。若查询不到,可向毕业院校档案馆查询。
高校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户口迁移等事项如何办理?
杨宇是建始人,今年从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毕业后顺利到四川一家公司工作。在大学期间,他成为了一名中国共产党员,他在到公司报道上班前,在学校开具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将组织关系转到了新单位,这样他就可以在新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很多人和杨宇一样,在毕业时需要将党组织关系转走。据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的工作人员介绍,在转接组织关系时,有这样几种去向:
高校毕业生的党组织关系原则上转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的基层党委;可以转到自己父母工作的单位进行挂靠;也可由档案存放的政府人才公共服务机构管理,并做好服务。但是如果档案不在政府人才公共服务机构的,其党组织关系不得在该机构空挂。
许多学生进入大学时选择了迁移户口,当毕业后,他们又需将自己的户口从大学所在地迁走。据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工作人员介绍,如果暂时没有单位接收其户口,就需要将户口转回原籍。户口迁移流程为持学校集体户口卡→学校户口所在派出所→换成户口迁移证→携带本人户口迁移证、报到证和自己家庭的户口簿,到家庭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直接办理落户事宜,无需到教育局办理任何手续。未将户口迁移到学校的学生,无须办理户口转移事项。具体操作流程事宜,还可以咨询当地的派出所。
来源:恩施晚报 记者 杨海林
http://www.enshi.cn/2018/0704/651684.shtml
责任编辑:吴佳翼
主编:龙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