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中!鹤峰被确定为湖北省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参选对象

2018-06-29 10:01   云上恩施  

云上恩施报道 6月28日,省环保厅发布公示,鹤峰县被确定为湖北省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参选对象,全州唯一。全省仅两地入选,另一地为襄阳市保康县

此次对襄阳市保康县、恩施州鹤峰县申报参加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评选工作的公示日期为2018年6月28日至7月4日。公示期间,湖北省环保厅接受反映襄阳市保康县、恩施州鹤峰县申报参加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评选工作相关情况的来信、来访和来电。公示期间设举报电话:

电 话:(027)87167120

传 真:(027)87167500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八一路346号

邮政编码:430072

电子邮箱:hbepbzrc@163.com

附:公示原文(点击↓查看

关于对襄阳市保康县、恩施州鹤峰县申报参加第二批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评选工作的公示

来源:云上恩施鹤峰台通联 通讯员:伍洋 夏咸恩

责任编辑:朱晓涵

主编:龙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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