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学校的校长是监察对象,那你们学校的会计,是不是监察对象呢?”6月21日,利川市党校副校长冉耀红在中青班集中学习会上向一名学员提问,而这仅仅只是该市学习宣传《监察法》的一个工作缩影。
自《监察法》颁布实施以来,利川市人大、纪委监委、司法局联合下发学习宣传方案,由党校、司法局的法律专家成立宣讲团,分赴全市1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和89家市直单位,采取用PPT演示、现场提问等方式,面对面“零距离”向党员干部开展《监察法》宣讲活动。
同时,该市要求各级各单位积极开展“五个一”学习《监察法》活动,即购买一套学习资料、开展一次集中学习讨论、制作一块宣传展板、悬挂一条宣传横幅、组织一次知识测试,在全市营造了学法用法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截至目前,该市已集中开展宣讲活动61场次,受众人数达9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