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禁令指示标志左转”行为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容美城区机动车通行秩序,缓解城区交通拥堵,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鹤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在容美城区道路新增5处交通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系统。
一、电子监控抓拍的道路交通违法类型
机动车违法停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违法掉头、跨线行驶、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电子监控设备类型和设置路段、路口
(一)违法停车抓拍路段
鸡公洞大桥、 康岭路
(二)禁止左转抓拍路口
华龙大桥南、一中路与容阳环路交叉口、容阳环路与容美街交叉口
(三)禁止右转抓拍路口
溇水大道与龙泉路交叉口
三、启用时间
2018年7月1日起
道路交通电子监控抓拍系统采集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作为违法行为的处罚证据。望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维护容美城区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公告
鹤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6月21日
责任编辑:吴佳翼
主编:龙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