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一男子网购零件造气枪 一审被判刑三年

2018-06-15 10:31  

出于爱好,咸丰一男子通过互联网多次购买枪支零配件,并观看网络教程,成功制作气枪两支。近日,经咸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一审法院以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被告人唐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

据悉,2017年2月至8月,为了满足自己对枪支的好奇和喜爱,被告人唐某某通过淘宝网多次购买气枪枪管、枪栓等零部件,并在家中观看网络气枪制造教程,摸索制作了两支气枪。

经鉴定,该两支气枪为自制气枪,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金属弹丸,其枪口比功能分别为79.1焦耳/平方厘米、131.7焦耳/平方厘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存储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构成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存储枪支罪。

2017年12月,被告人唐某某接受民警调查,对购买气枪零件、制造气枪的事实供认不讳,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

来源:恩施晚报 记者陈航 通讯员高雅

http://www.enshi.cn/2018/0615/648293.shtml

责任编辑:朱晓涵

主编:龙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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