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把处分决定变成送上门的“警钟”

2018-06-12 16:08   宋海燕 黄美芳

  “陈某某在任咸丰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经咸丰县纪委常委会审议,决定给予陈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月5日,咸丰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将一纸《处分决定》送到了县林业局,并在该局当天召开的民主生活上公开宣布了对陈某某的处分决定。

  “我没有严格要求自己,给组织抹了黑,造成了极不好的影响……我接受和服从组织处理。”收到处分决定书后,陈某某羞愧难当,当场表态发言,认领处分。

  “陈某某的问题不仅仅是他个人轻视党纪党规的问题,更反映出林业局党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缺位的问题……”到场参会的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卢小志严肃地批评道。

  这是咸丰县公开宣布处分决定工作常态化以来,由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带队到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党组通报的全县首个正科级领导干部的处分决定。

  会场上气氛凝重,与陈某某同坐一排的另4名局党组成员也面红耳赤,“零距离”接受了一次警示教育。

  “今天的民主生活会,每个人一定要有针对性地深入剖析和反思,不能有走过场的心理,不允许谁在剖析问题时敷衍过关……”卢小志事先给在座的局党组成员打了个预防针。

  “作为一班之长,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导致身边的同志由‘小错’酿成‘大错’,我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该局党组书记、局长肖铭严肃地进行了自我批评。

  在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到会指导下,该局5名局党组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动真碰硬,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毫不遮掩,严肃地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将一场民主生活会开得火辣有味。

  “受处分的干部要卸下思想包袱,砥砺前行,林业局党组务必把严管和厚爱统一起来,务必做好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提醒和受处分干部的教育帮扶。”卢小志对会议进行了点评,一席勉励的话语使会场气氛略微缓和下来。

  痛定思痛,肖铭当即表态:“县林业局担负着咸丰生态建设的重任,不仅要当好绿水青山的‘护林员’,更要做好全面从严治党的排头兵,我们党组将齐心协力,积极整改,力争在今年打个‘翻身仗’。”

  强化监督有态度、执纪问责有力度、治病救人有温度……半天的会议将问责、加压、鼓劲贯穿始终。警钟在耳,对与会的党员干部来说,这不仅是一次以案明纪的惩诫教育,也是一次红脸出汗的政治洗礼,更是一次凝心聚力的党性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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