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湖北省公诉人与律师电视论辩赛 (恩施赛区)圆满落幕

2018-06-07 17:30  

夏天到了

恩施城这两天的气温屡创新高

今早

首届湖北省公诉人与律师电视论辩赛

(恩施赛区)

巅峰对决来啦!!

"吃瓜群众”好!欢迎收看由普法妹为大家带来的【论辩赛】“实况转播”~此次论辩赛将采取3V3对抗的形式,公诉人为控方,律师为辩方,双方逐一阐述各自的见解,大家猜猜看谁将“C位出道!”

为积极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推动全州公诉队伍、律师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提高公诉人与律师的业务素质,展现恩施州公诉人与律师的良好形象,恩施州人民检察院、恩施州司法局、恩施州律师协会联合举办了首届湖北省公诉人与律师电视论辩赛恩施赛区的比赛。

论辩赛针对“王铁柱的行为是否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马小东的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两个辩题展开,控辩双方开篇陈词精炼有力,自由辩论直切要害,总结发言有理有据,比赛充分展示了公诉人与律师扎实的理论功底、独到的法理见解、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敏捷的逻辑思维。

经过全州检察系统和恩施州律师协会层层选拨,公诉人与律师队伍各有12名优秀选手,组成8支队伍就2个辩题共进行4场论辩。

控辩双方“唇枪舌战”、你来我往、妙语连珠,辩手们严谨的逻辑和流畅的表达赢得了评委和观众的一致好评!

这是一场思维的对战

是一场灵魂的碰撞

评委席大咖颇多 辩论结束后

两位专家分别对辩手的表现作出了点评

恩施州委政法委副书记陈朝晖作总结发言

湖北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汪少鹏律师点评:“本次论辩不仅是公诉人与律师队伍形象的展示,同时也是一次非常成功的法治宣传。”针对辩手的表现,汪律师也提出了中肯的建议,一要认清论辩性质,区别于法庭辩护。对于辩题给出的事实要认识清楚,不能超出范围;二要抓好立破并举,先阐明己方观点后质询对方漏洞,且问题设置上要更加封闭更加用心;三要运用法言法语,既要使用专业名词,又要结合通俗言语,将法理阐释清楚,将法条运用得当。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刑事审判监督处负责人赵慧点评到,今天的论辩赛充分显示出了法律知识的交流,论辩技巧的对抗,是一场法律智慧较量的盛宴。他指出,法律论辩是事实之辩,辩题给了控辩双方充分的解读空间,但辩手们只对核心事实做出了解读,没有解读边界问题;法律论辩是法律实用之辩,辩手们要运用刑法理论解读,并对行为作出相应的法律评价;法律论辩是法理之辩,旨在通过论辩达到弘扬法律,宣传法律的效果,希望辩手们再接再厉,争创佳绩。

恩施州委政法委副书记陈朝晖做总结发言,他说,一场成功的论辩赛需要的不仅仅是机智的应变、雄辩的口才,更需要的是长期的专业沉淀和经验积累,法律职业前途充满荆棘,各位法律人要不忘初心,即使阅尽千帆,归来仍要做少年。

经过激励角逐,最终共有彭蔚、邱兵等12人荣获优胜奖,周青松、朱礼等6人荣获三等奖,李茜、向丹、肖如义、贺信4人荣获二等奖,谭龙、王浩2人荣获一等奖,公诉四队荣获最佳公诉人团队奖项,律师四队荣获最佳律师团队奖项。

本次比赛的优秀选手代表将于近日赴武汉集训,代表恩施州参加全省首届公诉人与律师电视论辩赛,期待他们凯旋!

(通讯员 蔡林凌 杨应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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