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鹤峰县纪委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持严管厚爱,多措并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警示约谈常态化。县纪委书记对纪检监察干部定期开展专题约谈、集体约谈、个别约谈等各类约谈,约谈80余人(次)。与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签订承诺书400余份,与县纪委监察局科室负责人、纪工委书记、乡镇纪委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并把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列为责任书的重要内容。
查处惩戒严厉化。把上级交办和本级接收到的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处置作为干部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用最严肃的态度、最严格的程序,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截至目前,该县纪委对纪检监察干部党纪立案4起,党纪处分4人,1人因作风不端被清除队伍。
选树典型正面化。坚持注重实绩、优中选优原则,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自下而上层层推荐、公示、测评、投票,最后由县纪委常委会审定选树典型。今年,2名干部分别被评为敬业奉献、业务能手典型,8名机关干部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制度管理严格化。建立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出台纪检干部日常行为规范;建立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出台纪检干部问题线索处置管理办法,用制度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同时,通过公开监督电话等形式,及时收集社会各界对纪检干部的意见建议,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纪检干部,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慰问看望规范化。实行纪检监察干部重大疾病和去逝慰问制度。为营造关心爱护干部的良好氛围,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干部管理理念,对生活困难、身患重病、职工去逝等进行的看望、慰问活动,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由工会组织,选派代表参加。
【来源:恩施州纪委监察局网站 通讯员:包自胜】
责任编辑:甘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