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全面完成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2018-05-29 18:47  

截至5月25日,咸丰县已完成1308户参评企业的信用评价工作。此次咸丰县国地税联合评定共评出A级76户,B级575户,M级607户,C级9户,D级41户,全面地反映了全县市场主体的涉税信用情况。

为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从4月1日起,国家将新设立、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适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企业纳入评价范围,增设“M”级纳税信用级别,纳税信用级别变更为A、B、M、C、D五级,A、B、M级属于“靠谱”,C、D级属于“不靠谱”的重点监控和惩处对象。“新增M级纳税信用等级,将让更多纳税人拥有纳税信用级别,”该负责人表示,M级企业将获得两项激励措施:一是可在网上勾选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用再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增值税发票认证;二是税务机关加大服务力度,适时给予税收政策和管理规定辅导。

按照信用评级工作安排,咸丰县国、地税部门“四个协同”推进工作落实。一是协同宣传发动,国地税两家通过办税服务厅、微信公众号、税企QQ群等多种渠道,向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广泛宣传纳税信用评价工作的意义、评价范围、评价方式和激励惩戒措施,宣传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8号政策内容,扩大纳税信用评价的影响力,密切关注评价舆情动态,积极向纳税人做好各项指标宣传解释,认真开展补复评工作;二是协同组织推进,分别抽调税政、纳服、征管、稽查部门工作人员,组织开展评定工作培训,认真学习总局《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制定的《2018年纳税信用评价工作方案》、金税三期纳税信用管理系统2.0版本用户手册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8号公告,做到专班人员懂政策、会操作,结合实际细化措施,将任务责任分解到岗到人;三是协同分析审核,为确保双方评价对象基础信息完备一致,组织开展了对不规范、不完整的纳税信用信息数据以及国、地税部门纳税人基本信息存在差异的数据及时进行处理维护,特别是涉及A级、M级、D级和不予评价情形判定的数据,加强分析审核,痕迹管理,做到客观真实、有据可查,确保评价结果符合征管工作实际;四是协同评价应用,根据评价结果,对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服务,在发票管理、税款征收、服务环境、涉税审批等方面加强监控和管理,落实税务领域的联合奖惩措施,大力开展“银税互动”工作,扩大纳税信用评价的社会影响力和评价结果含金量,既保障纳税人合法利益,又营造诚信纳税的良好信用氛围。

[来源:咸丰县地税局 通讯员:韩露]

(责任编辑:陈诗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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