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检察院探索建立“两结合”“两主动”谈心谈话机制,打开在押未成年人心扉

2018-05-16 10:00  

“你是因为什么原因被关押的?”“家中还有些什么人,是否有人来探视?”“对你自己做的这件事,你现在有些什么认识?”在建始县看守所谈话室,建始县检察院未检干警正在与在押未成年人黄某谈心谈话。“我现在认识到自己做错了,犯了罪,也认真地反省了自己的问题,现在只希望能争取宽大处理,早点回归社会。”黄某真诚地表示。

2018年以来,建始县院认真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双试点”工作,切实履行未成年人集中羁押地监管职能,大胆创新,先行先试,找准职责定位和工作切入点,探索建立了“两结合”、“两主动”的谈心谈话制度。即结合看守所“入所必谈”制度,积极开展入所帮教,结合看守所心理疏导制度,充分发挥看守所心理咨询师作用,探索建立了未检办案组与管教干部联合开展在押未成年人谈心谈话制度;未检干警主动询问了解在押未成年人身心状况,鼓励在押未成年人通过撰写书信或口头形式,主动倾诉自己身体思想状况和诉求。

自“双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该院坚持每周至少进入看守一次,由经验丰富的未检检察官与在押未成年人谈心谈话,截止目前已与10余名在押未成年人进行了谈话。今年3月,该院在巡查中发现,涉嫌故意杀人的未成年在押人员关某因不服管教被处以禁闭,遂及时派遣未检干警前往了解情况并与其进行谈心谈话。在长达两个多小时的谈话时间里,未检干警耐心倾听,循循善诱地进行开导教育,关某的情绪逐渐稳定,并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将努力改掉玩世不恭、自暴自弃的错误思想。

通过与在押未成年人在每一诉讼阶段的谈心谈话,未检干警更加深入地了解案情,深刻剖析其犯罪主观原因,了解其家庭环境、成长经历、心路历程、思想动态,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疏导,缓解思想负担。同时辅以时事、法治、思想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促使他们改过自新、重新做人、早日回归社会。

来源:建始县人民检察院 通讯员: 雷开里 李茂平


(责任编辑:邓正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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