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检察院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

2018-05-15 16:30  

本网讯(通讯员 利检宣)近日,利川市人民检察院荣获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表彰的2013—2017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据悉,此次全省共有26个基层检察院获此殊荣。

2013年以来,该院以“永葆利检第一、争创全省先进”为目标,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队伍建设,深化司法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从严从实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服务大局卓有成效。2013年至2017年,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1412人,提起公诉3050人。重视检察环节矛盾化解,处理来信来访427件次,救助刑事被害人18人。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查处渎职犯罪2人,立案监督18件21人,办理公益诉讼案8件,有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和涉案企业修复生态。其中,利川五洲牧业公司环境污染损害民事公益诉讼案,被高检院编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实践与探索》。坚决维护食品药品安全,开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活动,立案监督6件12人。办理的吴某某等3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高检院评为公益诉讼精品案例;办理的黄某某等5人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两项监督典型案例”。重拳打击“三违”犯罪,查办该领域职务犯罪84人,2次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收缴注销黄某某、熊某某违法办理的117本土地使用证,有力助推了利川城市建设。

二上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反腐倡廉深入推进。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78人,相比上个五年,增长170%,查处大要案125人,科级以上干部18人,案值、效果及影响力始终居于八县市前列。办理了州检察院交办的州驾考中心、州文化中心、州传媒中心等重点项目领域系列贪腐案件。依法查处了原利川市粮食局局长周某某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串通招投标罪案等有影响的案件。其中,尚某某受贿窝串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案件”,黄某某、熊某某滥用职权、受贿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优秀案件”。预防职务犯罪多点发力,建立利川市重点项目领域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规则,摄制《村干部职务犯罪警示录》专题片,加强全市重点项目、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预防监督。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被州检察院和州邮政局确定为全州“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示范院。

三是全面加强五项监督。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211件,监督撤案143件,纠正漏捕126人。搭建“两法衔接”信息平台,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40人。设立驻谋道派出所检察室,延伸了法律监督触角。涌现出“全省检察机关‘两项监督’典型案例”等精品案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起抗诉37件,监督纠正漏诉125人。加强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66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件,提起公益诉讼4件,已判决3件,已判案件法院全部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对违反社区矫正规定和涉嫌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人员,监督撤销缓刑并收监执行30人。开展判处实刑未执行和财产刑执行专项活动,清理判处实刑未执行4人、撤销缓刑未收监执行6人,未执行财产刑221人,监督执行的熊某某案被评为全省财产刑执行检察优秀案件。经我院监督,潜逃20余年的判处实刑未执行罪犯黄某某被抓获并交付执行刑罚,有力维护了司法公正和权威。

四是狠抓落实,司改试点落地见效。通过“考试+考核”8道程序,将34名优秀检察官遴选进入员额,配置在司法办案第一线。按照检察官39%、检察辅助人员46%、司法行政人员15%的比例,完成人员分类定岗。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实行系统自动分案和网上办案,推行“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9名入额院领导办案165件,实现领导办案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排除非法证据,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了冤假错案发生。

五是三种坚持,确保自身建设长足进步。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州院和市委决策部署,坚持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制定落实《党组工作规则》《院务会工作规则》《“三重一大”议事细则》等8项制度,切实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印发履职日志,全程纪实留痕。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明纪律作风。紧扣“学习十九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开展全员培训、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等“七个一”活动,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实现“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常年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发掘培养“土专家”。成立青年读书班,每月开展“学、训、赛、考”活动,引导青年干警成长成才。出版发行《检察机关自侦办案模式转变研究》专著一部,编写的群众工作、毒品犯罪综合信息,分别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政法委采用。全面推进检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两房”竣工投入使用,办公办案环境进一步改善,检务保障更加有力。出台内设机构“优+N”考评办法,激励干警深耕细作、务实重行、开拓创新,形成了心齐气顺、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

来源:利川市人民检察院 通讯员:利检宣

(责任编辑:邓正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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