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恩施报道(融媒体记者 瞿佳) 近日,恩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详细介绍了关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报的条件,申报成功后可每人每年获得960元的扶助金。
关于申报需要满足的条件:
1、户籍为恩施市的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 1973年至2001年没有违反湖北省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1个子女或2个女孩或现无子女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年满60周岁
如果申报对象同时满足以上四个条件,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进行申报,申报的材料需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异则需要离婚证与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丧偶的情况则需要提供死亡证明。
记者还了解到,目前,扶助政策上也有一些变更:
1、2005年规定需要夫妻双方都是农业户口,2011年开始放宽到只要申报方是农业户口即可
2、2005年规定夫妻双方无生育,有领养的子女的也不能申报,但从2016年开始就放宽到夫妻双方无生育,但合法收养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女儿的也可以递交申请,如果是再婚后双方生育或者收养的子女则需要合并计算,如果合并计算后是一个子女或者是两个女儿就可以申报,否则就不予申报
3、有特殊情况的对象,具体申报条件以当地的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解释为准
4、每年将在3月底截止材料的申报,资金发放的时间在8月之前
责任编辑:郜月飞
主编:龙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