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才不违规?湖北省纪委这样说

2018-05-06 06:31  

与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问题相比,

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的行为,

涉及的主体多样,

法纪关系也较复杂,

其认定和处理不易把握。

今天

湖北省纪委就

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

的相关问题

进行答疑

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有哪些主要表现形式?

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是一种变相将国有资产私分给个人的行为,违反了财经纪律,破坏了收入分配秩序。其主要表现形式有以下十二种

一是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的;

二是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的;

三是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公务员奖励的规定,以各种名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的;

四是在实施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并发放补贴后,继续开支相关职务消费和福利费用的;

五是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的;

六是违反《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等规定,擅自提高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的;

七是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八是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的;

九是违反规定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的;

十是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者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或者与活动无关的实物的;

十一是违反规定向关联单位(企业)转移好处,再由关联单位(企业)以各种名目给机关职工发放津贴补贴的;

十二是其他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的。

关于发放加班费有什么具体规定?

能否发放加班费主要看对象的身份。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依据该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除特殊规定的以外,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但人民警察、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除外。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发放补贴的通知》规定,人民警察正常休息日每加班1天80元,法定节假日每加班1天100元;发放加班补贴的天数,一线实战部门一般每月不超过6天,综合管理部门一般每月不超过4天。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发放补贴的通知》规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的标准,每加班1个小时补贴10元,每月不超过30个小时。

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管理、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用人单位应当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关于发放福利费有什么具体规定?

一、婚丧嫁娶可送慰问金

《实施细则》规定,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元,工会经费充足的企业单位工会每人每年不超过1500元。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如普通月饼、粽子、米、油、肉、蛋、水果等。基层工会可根据需要采取发放提货券等便捷灵活的方式,但不得发放现金和购物卡。

工会会员过生日,可以发放不超过300元的实物慰问品,但不得发放现金和购物卡。

工会会员生育可以给予不超过500元的慰问品。工会会员结婚,可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品。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可以发放不超过1000元的纪念品。

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工会会员或其直系亲属(限会员配偶、父母、子女)去世,可以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

《实施细则》强调,基层工会开展生病住院、直系亲属去世、会员退休等慰问活动时,不得与单位行政部门重复慰问。

二、参加教育文体活动还可获奖励

除了年节福利,《实施细则》对基层工会经费用于职工教育、文体活动等也有明确规定。

基层工会组织开展的职工教育培训活动,可对优秀学员给予不超过500元的奖励,优秀学员不得超过参训人员的10%。

基层工会开展文体比赛活动,可设立一、二、三等奖,获奖面不得超过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二。可为获奖选手发放奖品或奖金,一等奖人均不超过500元,三等奖人均不超过200元。设奖的比赛活动,每年不得超过两次。不设奖的比赛活动,可为参加人员发放人均不超过100元的纪念品,每年不超过一次。

基层工会举办文体比赛,如有统一着装要求,可为参赛者购买不超过500元的服装(含鞋子),每人每两年不超过一次。基层工会参加县级以上工会组织的文体比赛活动,确需为参赛者(含领队)购买服装的,每人不超过500元。

基层工会可组织会员开展春秋游活动,但范围限于省内,且须当日往返,可委托专业机构承办,但不得前往风景名胜区。确需途中用餐的,可安排工作餐,每餐人均不超过40元(不得发现金)。

基层工会可以组织劳动模范、先进职工和一线职工开展疗休养活动,每次疗休养时间不超过5天(不含路途),每人不超过3500元(包括往返路费、伙食费、住宿费、活动费以及公杂费等)。活动往返路费、伙食费和住宿费由所在单位行政负担。

基层工会可用工会经费为女职工购买一份女性重大疾病“安康保险”。

离退休干部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福利待遇,经费从单位行政经费中列支。

三、工会经费使用“八不准”

《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八不准”:

不准使用工会经费请客送礼、大吃大喝、购买购物卡或代金券等;

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奖金、津贴、补贴;

不准使用工会经费从事高消费性娱乐和健身活动;

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省总工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各单位“福利费”是职工福利的主要来源。工会经费用于职工福利,只是职工福利的一个方面。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原链接:http://m.hbtv.com.cn/p/1341183.html

责任编辑:李安雯

主编:龙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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