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0日至4月28日,州人民政府组织了的“恩施州传统村落和特色村寨保护和发展”调研组,对赣、浙、闽、皖部分地区传统村落和特色村寨发展和立法情况进行了调研,经过为期9天的紧张工作,全面完成了考察任务,为立法起草打下了基础。
此次考察是按照恩施州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计划,经州政府分管领导同意,由州文体新广局牵头,组织了州文物局、州民宗委、州人大科教文卫委、民宗外侨委、环资委和法制委等单位参加。活动通过现场参观、实地考察、阅读资料和重点咨询,考察了江西婺源、浙江金华、福建龙岩和安徽黄山4市8县市区10多个中国传统村落和特色村寨,认真学习了他们在传统村落保护方面的经验,详细询问了各地在处理保护和发展关系上的成功做法,重点就传统民居产权保护、流转和利用,公司化参与传统村落和特色村寨保护保护利用情况进行了深度调研和探讨,此外,调研组同志还带着各个单位在古村落保护中亟需解决的问题进行考察,取到了大量的一手资料,获得了先进的保护理念、发展思路和可资借鉴的做法。
此次活动是为制定《恩施州传统村落和特色村寨保护和发展条例》提供准备,旨在通过学习先进发达地区和同类山区保护和发展传统村落和特色村寨的先进做法,为我州传统村落和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走上法制化、民族化做好铺垫,为恩施州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和管理走向规范化、法制化寻求路子。考察组将形成有份量的考察报告,分送有关州领导和有关单位,力求将考察成果转化为立法实务之中。
来源:恩施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科教文卫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