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地税局讯(通讯员 郑留克)2016年5月10日,恩施、利川、咸丰邮政公司分别成功开出首张含有地方税费的增值税发票,标志着恩施州地税系统委托邮政公司代征代开增值税发票环节地方税费工作正式启动。相关纳税人可在全州任何一家邮政营业网点办理代开增值税发票环节地方税费的缴纳业务,既简化了办税流程,又为纳税人节约了时间,有效免除纳税人“多头跑”。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征管质效,积极做好“营改增”后地方税费随增值税附征工作,确保国家税收的及时足额入库,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湖北省地税局决定自2016年5月10日起推行地税部门委托邮政公司代征代开增值税发票环节地方税费工作,代征范围为依法不需要或者尚未办理税务登记的零散税源户,代征税种主要为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恩施州地税局高度重视,由党组成员、副局长谭祖圣带队,征收管理科、信息管理科、收入规划科主要负责人参与,迅速与恩施州邮政公司进行座谈接洽,对代开网点设置、流程管理、票据管理、税收入库等具体事项进行了讨论和明确,并与州国税局进行协调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同时,恩施州地税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地税局及时与同级邮政部门签订委托代征协议,发放委托代征证书,向社会发布委托代征公告,充分运用办税服务厅、邮政网点、新闻媒介、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做好宣传工作。
图为邮政公司工作人员将首张委托代征发票递给纳税人
(责任编辑:陈诗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