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获悉,恩施州4个集体、4名个人被列入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名单,鹤峰县检察院精准扶贫驻村工作队入选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鹤峰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刘玉清入选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据了解,根据《关于做好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经各地各单位逐级审核推荐,湖北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全省26个基层检察院、38个内设机构被列为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80名工作人员被列为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来源:云上恩施 鹤峰台通联记者 欧阳涵璃 通讯员 孟似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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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龙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