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检察院举行审查批捕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

2018-04-25 11:11  

4月23日,建始县检察院来到三里乡,就公安机关提请审查逮捕的陈某涉嫌危险驾驶一案召开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田从祥主持会议。县公安局副局长王泽丰出席会议,部分恩施州人民监督员、三里乡政府分管安全、教育、政法、综治的领导以及运管所、综治办、司法所、中心学校及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校车驾驶员、客运企业负责人和司机代表、学生家长代表五十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侦查监督部检察官对案情进行了通报:现年40岁的陈某系建始县三里乡人,2018年4月13日15时许,陈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从事旅客运输被三里乡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该车核载人数为7人,实载20人,超员13人,且为中小学生,系严重超员。

人民监督员围绕陈某涉嫌犯罪的事实、社会危害性发表评议意见,一致认为陈某犯罪事实清楚,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建议不批准逮捕。

公安机关和运管部门代表从各自职责着手,解析超员驾驶的巨大危害性,呼吁大家通过本案提升法治观念,强化交通安全意识,坚决抵制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回家。

田从祥对危险驾驶罪和有关“校车”的法律规定进行了专业全面的解读,他强调,对于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履职,广大群众也要给予理解和支持,特别是学生家长,更要有强烈的交通安全意识,对孩子的生命和健康负责,拒绝乘坐三无车辆和超载车辆。

“这次听证会既是检察机关阳光司法的生动实践,也是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与会代表纷纷表示,通过这次听证会,既了解了检察机关的办案程序,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办案的公正透明,同时也受到了深刻的法治教育,今后将以此案为戒,不仅要做道路交通法规的遵守者,更要做道路安全知识的宣传者。

最终,建始县检察院综合各方意见,依法以无逮捕必要对陈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来源:建始县人民检察院 通讯员:李茂平

(责任编辑 邓正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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