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咸丰县《失实信访举报澄清暂行办法(试行)》正式印发试行。
该办法是咸丰县探索破解“受处分干部心里怕、改非干部慢慢熬、享受待遇干部跟到混”三大难题,出台《受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非领导职务干部和享受职级待遇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后的又一个干部管理创新举措。
该办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对失实信访举报澄清的原则、澄清的来源、澄清的范围、澄清的程序、澄清的方式等13条具体内容做出详细规定,对业务范围内的失实信访举报进行分类处理,对经调查确属错告、误告、诬告且造成不良影响的信访举报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澄清说明,进一步保障党员干部合法权益,消除因诬告、误告或举报不实造成的不良影响,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来源:咸丰新闻网 通讯员宋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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