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恩施讯 (建始台 宇镐 通讯员 谢露 )自4月2日起,建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在禁停标志限定范围内的道路和人行道上违法停车的,给予罚款100元的处罚并记3分。对在停车位内没有按照标线指示顺向停车的,给予罚款100元的处罚并记3分。
建始交警于3月12日发布通告,对新的处罚规定进行公布,请广大交通参与者驾车出行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规范车辆停放,自觉维护交通秩序,为建设“和美建始”贡献力量。
来源:云上恩施
责任编辑:谭晓慧
主编:龙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