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 | 对巡视发现问题开展巡察 咸丰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

2018-03-25 13:18  

“接到反馈意见后,我局立即成立专班进行整改,现已制定整改台账,形成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3个……”3月21日,咸丰县交通局局长申金桥向县委巡察办报告整改有关情况。

3月6日至7日,咸丰县委8个巡察组分别向该县9个单位党组织反馈意见,直指巡察发现的各单位存在的374个问题。其中县交通局用燃油费代替租车费、维修车辆无报修审批单和维修项目清单等问题被当场指出。

据悉,省委第三、第十一巡视组分别于2015年、2017年对咸丰县开展了常规巡视和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分别向咸丰县委反馈了五个方面存在的16个问题和扶贫领域的三大类10个问题。咸丰县委迅速成立了县委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将巡视发现问题较多的地方和单位纳入巡察对象,将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纳入县级巡察内容,针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巡察。

整改过程中,县委有针对性地制定了42条关于改进管理、建章立制、专项治理、问责追责、调查处理等具体整改措施和办法。县纪委对移交的问题线索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类处置,构建了层层传导、环环紧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责任体系。同时,先后开展了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农村基层“小五长”等问题的12项专项整治,制定县级层面制度72项。

截至目前,咸丰县委已开展三轮巡察,省委第三巡视组交办该县的10件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其中查实8件,立案调查10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

来源:湖北日报

实习编辑:李安雯

主编:龙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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