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精准扶贫、产业发展及易地扶贫搬迁农民培训工作实际需要,全州人社部门2018-2019年每年筹集1亿元以上的就业补助资金用于扶贫培训就业各项工作,实现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应训尽训"全覆盖,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参与产业发展或每户至少有1人稳定就业,引导"市民下乡、能人回乡、企业兴乡",推进"扶贫合作社""就业扶贫车间"建设,扶持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经济实体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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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相关政策
政策措施----扶持创业带动就业
• 鼓励贫困劳动力积极参加创业培训,对培训合格的按规定给予每人800元-1200元的培训补贴。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自主创业,领取营业执照经营1年以上的,可按规定给予2000元的创业补贴。
• 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个人独立创办或合伙创办企业的,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的捆绑式创业担保贷款;创办小微企业的,可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 整合上级就业补助资金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设立精准扶贫创业扶持基金,对符合精准扶贫就业创业或"草根创业计划"扶持项目的经济实体,最高可享受10万元的无偿资金扶持,对"扶贫合作社""就业扶贫车间"优先扶持。
• 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农家乐,按照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创办农家乐的再给予1万元补贴,累计不超过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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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人社局
(编辑:黄雯 审核:宋文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