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太平中队民警在处理一起单方交通事故时,发现现场遗留大量现金及多部手机。民警立即对车祸遗留财物进行登记封存和妥善保管,并想方设法、几经周折找到失主,受到当事人及家属的高度称赞。
当日16时许,张某驾驶鄂Q*号白色雪弗兰小型轿车由恩施向鹤峰县城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太平镇325省道316.2Km处时,因车速过快,车辆撞上路边沟,车上安全气囊全部打开,副驾驶汪某因未系安全带受伤,张某随即和汪某一起去往医院检查。
车内导航因车辆受损自动定位并报警,太平中队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事发地,在现场拍照勘验结束后,因涉及到需要将事故车辆清拖,而车主未在现场,车门未锁,围观群众较多,民警没有简单将车辆移交给施救队,而是认真对车内物品进行清点,并用执法记录仪固定财物数量。没想到车内驾驶室遗留散落的现金高达四千九百元,在仔细检查车内物品后,又从车门两侧储蓄盒中找到5部贵重手机,民警立即将遗留现金及手机予以登记封存。
回中队后,民警几经周折联系上了事故当事人张某,并将遗留现金及手机原封不动地交到张某及汪某家属手中。“你们工作做得真的很细致、很认真,谢谢你们!”家属对交警及时救助和妥善保管财物表示非常感谢。
据了解,此次车祸中驾驶人因系有安全带并未受伤,副驾驶汪某头部和嘴部受伤严重,加之年纪较大,目前仍在医院进行治疗。
该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来源:云上恩施 鹤峰台通联 欧阳涵璃 通讯员 申玉洁 田子润
(实习编辑:陈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