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85年7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颁布实施,赋予人民银行经理国库职能。 2、199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颁布实施,确定国库业务由人民银行经理。 3、1995年3月18日,《中华人民银行法》颁布实施,赋予人民银行经理国库职责。 4、2015年1月1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施行,再次确定人民银行经理国库地位。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网站 责任编辑:郑豫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