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利川男子晚上消夜喝酒到凌晨2点,将车停放路边睡觉。次日早晨驾车被民警查获,经测试,该驾驶人酒精含量为77.7%。3月7日早上,恩施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土桥中队查获一起酒驾。
驾驶人黄某,男,29岁,利川团堡人,持B2D机动车驾驶证。3月6日晚,黄某在州城三孔桥夜市消夜喝酒,一直喝到7日凌晨2点,酒醉不能开车,便把车停靠在公交车站旁,黄某就在车上睡着了。一直到次日早上8点,该大队土桥中队中队长梅光岩带领民警巡逻到土桥大道三孔桥路段,喊他把车开走时,黄某开车从公交车站摇摇晃晃朝南开。当车开到民大医院路口时,黄某被交警当场查获。民警刚一走近便闻到浓浓的酒味,便将黄某带至土桥中队岗亭进行酒精测试,测得驾驶人酒精含量为77.7%。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交警决定给予黄某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来源:恩施晚报 记者谭发馨 特约记者何孝东 http://www.enshi.cn/2018/0308/625872.shtml
(实习编辑:陈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