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至21日,鹤峰县市场秩序持续稳定,未收到消费者投诉。
各农贸市场、商店超市货源充足,超市商品无涨价现象;农贸市场禽、蛋、肉、蔬菜、水果等食品售价较平日略有上涨,但涨幅不大,与去年同期相比无大幅波动。
各加油站成品油供应正常有序, 成品油销售量约 787 吨。春节期间,全县实现社会商品零售额约 1.69 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11%。全县共接待游客 39858人次,较去年同期增长18%;实现旅游收入804.13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3.5%, 未接到游客投诉。
来源:鹤峰台通联 伍洋
(责任编辑:秦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