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精神,坚持降成本,激发实体经济发展新动能,落实涉企收费“一张清单”要求,根据清费减负工作最新进展以及鄂价费〔2018〕9号文件相关要求和精神,恩施州发改委对2017年9月15日公布的《恩施州州级政府定价管理涉企收费清单》进行第11次动态调整。将《恩施州州级政府定价管理涉企收费清单》变更为《恩施州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本次动态调整清单项目更加完备,增加了中央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取消了排污费收费项目。
管理权责更清晰明确。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中,按管理权限划分,新增中央定价项目5项:商业银行基础服务收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征信服务收费,电信网和互联网网间结算价格,民航垄断环节服务收费,沿海、长江干线主要港口及其他所有对外开放港口的服务收费。新增省定价项目3项:车辆通行费、汽车客运站站务费、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及相关收费。新增省授权市(州)、县制定项目3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将公证费和司法鉴定费合并为1项。此外根据价格收费改革进程需要移除3项(省定1项律师服务费,省授权州定2项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费、社会化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
全州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确保清单之外无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对涉企收费清单做到及时动态调整、常态公布。加强公示和宣传,扩大社会知晓度和企业认知度,建立和完善涉企收费监管的长效机制。对涉企乱收费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畅通12358价格举报电话,做到查处涉企乱收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来源:恩施州发改委 通讯员:段湘鄂
(责任编辑:胡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