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命名恩施州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州”

2016-08-30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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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州授牌大会现场

8月30日上午,恩施州召开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州授牌大会。会议由湖北省民宗委主任柳望春主持。会上,国家民委监督检查司副司长隋青宣读命名恩施州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州”的决定,国家民委副主任陈改户向恩施州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奖牌,恩施州州委书记王海涛、州长刘芳震接牌。会议最后,州委书记、州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海涛作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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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国家民委副主任陈改户正在为恩施州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奖牌,恩施州州委书记王海涛、州长刘芳震接牌。

自2013年,恩施州被国家民委确定为全国首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州试点以来,在国家民委和湖北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州各族人民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经过3年的努力,按照国家民委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全州改革发展大局,坚持把创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创新社会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同步推进,以创建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以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成效明显,得到广大党员干部和各族群众的高度认同,取得了丰硕成果,各项创建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民委创建示范州(地市盟)的要求,2016年8月17日,经过国家民委党组研究,决定授予恩施州全国首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光荣称号。恩施州是首批13个创建全国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盟)的单位中第四个获此殊荣的单位。

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既是一份荣耀,更是一种鞭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永远在路上,只有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才能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进步;只有抓住机遇,科学发展,消除贫困,改善民生,才能从根本上为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富裕奠定坚实基础;只有坚持不懈地为各族群众做好事、办实事,切实维护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保障。

王海涛书记表示,恩施州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和脱贫奔小康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家民委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和要求,全力筹备好第二届全国民族自治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验交流现场会,要抱着必胜的信心和决心切实抓好会议筹备工作,确保将其办成一次高规格、高层次、高水平,让领导和与会代表记得住、有收获、受启发、可借鉴的现场会,为其他自治州提供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恩施经验,在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道路上,团结带领全州各族群众,开拓进取,主动作为,努力开创民族工作新局面,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中国梦书写恩施更美篇章!

来源:恩施州民宗委  通讯员:段迪斯

责任编辑:张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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