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 | 发朋友圈侮辱挑衅警察 换来五天行政拘留

2018-01-18 09:46   融媒体稿件  

云上恩施报道(融媒体记者 曹毅 张俊杰 通讯员 肖亚玲、曾勇 ) 通过拍摄民警正常执法视频,并自配辱警语音后发朋友圈吸引眼球。1月15日,建始县公安局快速反应,将侮辱、谩骂人民警察的彭某和向某查获,分别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1月14日,一昵称为“台台XX主播”的网民将拍摄的建始县公安局花坪派出所民警在开展交通安全路检路查的视频发至朋友圈,并配有辱警语音。因该信息挑衅警察执法权威,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执勤民警通过朋友圈得知此事后,立即请求建始县公安局予以调查。

建始县公安局受案后,安排治安大队组织民警对此案进行调查。经查,该微信系彭某(男,利川市人)、向某(女,恩施市人)所发。锁定违法嫌疑人后,办案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传唤。彭某和向某到案后,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办案民警表示:“当时彭某、向某一行人驾车行驶至建始县花坪镇新场村附近时,看见前方有一辆警车行驶,向某便用手机对着前方警车拍摄小视频,彭某故意在车内喊话‘鄂Q4008警靠边上停到起,停到起,狗X的!’并发到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导致视频扩散产生较大负面影响。”他们的行为已构成利用互联网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建始县公安局于1月15日裁决,给予彭某和向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他们最终为自己的鲁莽行为付出了代价。

警方提示:近日,全国多地发生辱警事件,均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罚。

人民日报多次发声:保护基础一线民警的履职必须理直气壮!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加大对民警执法权益保护力度,坚决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警察执法权威。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违法的玩笑不能开、也不得效仿,对于涉嫌辱警违法犯罪言行,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

(责任编辑:秦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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