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检察院提起首例行政公益诉讼

2018-01-16 11:37  

2017年12月29日,建始县人民检察院就建始县国土资源局怠于履行职责案向建始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 公益诉讼,建始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1月5日正式立案受理。这是《行政诉讼法》修改确立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职能之后,建始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也是恩施州首例在本地法院起诉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2015年,建始县民族医院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了一宗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并于同年10月8日与县国土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县民族医院缴纳了第一期800万元国有土地出让金,并在合同中约定于2016年12月30日前缴清余款795.5万元。但县民族医院至今仍未缴纳余款,已经逾期一年。县国土局仅在2016年12月20日向县民族医院发函催缴该宗地欠缴的出让金,但之后再未采取有力措施将其追缴到位。对县民族医院逾期欠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违法行为,放任不管,怠于履职,致使国有资产受到严重侵害。

建始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该情况后,于2017年10月27日向县国土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县国土局依法履行职责,将县民族医院欠缴的795.5万元土地出让金及相应利息和违约金追缴到位。但县国土局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回复处理情况。截至2017年12月21日,县民族医院仍未付清第二期土地出让金及相应利息和违约金。鉴于此,建始县人民检察院向建始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自2015年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来,建始县检察院依法积极发挥法律监督作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办理了多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涉及国土、林业、水利、环保及城管等多个行政部门,及时有效纠正行政机关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现象,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促进县域经济健康协调发展与生态和谐建始构建。


来源:建始县人民检察院 通讯员 :谢超

(责任编辑:邓正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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