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11时,咸丰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正式上线运行,首笔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费用在县妇幼保健院成功结算,标志着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落地落实,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的目标得以实现。
该系统覆盖全县17家定点医疗机构(3家县级医院、3家民营医院、11家乡镇卫生院)和近400家门诊、药店及村卫生室。系统上线后,原新农合参保对象和城镇居民医保参保对象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范围管理,采用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系统开展参保登记、待遇结算等业务办理。
据县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元月1日起,停用了原农合卡,所有参加医疗保险人员都要持社保卡看病就医购药,对部分无社保卡人员就医结算设置半年的过渡期(最迟延至2018年6月底),开通了“无卡就医结算”功能。没有社保卡,也没有医保卡(2012年之后制发的医保卡)的人员到医院看病就医,需持本人身份证交由定点医疗机构核验身份信息进行结算。已进行社保卡信息采集尚未领取到社会保障卡的参保对象,到户籍所在地人社中心办理。若参保对象未及时缴费或缴费后未及时进入征收系统,将无法结算医疗待遇,请及时与户籍所在地人社中心联系,2018年度缴费延迟至2月底。
据悉,按照城镇居民医保制度整合要求,建立起了管理体制、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七个统一”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避免了过去医保制度城乡分割,同一区域内居民重复参保、财政重复补贴、经办机构和信息系统重复建设问题。同时,城乡基本医保制度整合后,城乡居民参保不再受城乡身份的限制,能够更加公平地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权益,更好地促进全民医保体系持续健康发展。
来源:咸丰新闻网 记者文朝顺、通讯员杨柳
(责任编辑 朱晓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