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鹤峰县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持续释放重拳整治“四风”问题的强烈信号。
通报指出,钟志华在担任八峰民族学校校长期间、田华在担任太平镇民族中心学校校长期间、秦伟在担任中营镇民族学校校长期间,多次向国家公职人员赠送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唐华军在担任五里乡中心学校校长期间、邹俊宏在担任铁炉乡民族中心学校常务副校长期间,多次向国家公职人员赠送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鉴于以上2名同志在初核立案审查过程中,积极配合组织审查,如实交代自己的违纪事实,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5起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典型案例表明,仍有少数地方、少数部门党员干部至今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影响十分恶劣。全县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此为反面教材,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党的十九大对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作出新部署,党员干部必须坚持以上率下,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让党的作风全面好起来。
据了解,下一步,鹤峰县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治理公款吃喝、旅游、送礼等奢靡之风入手,紧盯时间节点,以一个个具体问题的突破,带动作风整体转变。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从严查处,凡给予纪律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来源:鹤峰台通联
(责任编辑:秦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