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恩施非法吸收存款600多万,这位公司在美国“上市”的“老板”栽了!

2017-12-29 17:07  



近日,恩施市公安局侦破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达600余万元。目前,该案已移送恩施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5年4月至2016年12月期间,襄阳人陈某在州城一写字楼成立襄阳市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恩施州分公司、湖北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公司后,雇请工作人员在没有金融管理部门批准、没有融资资质的情况下,以公司在襄阳、恩施等地有多个业务项目,且公司已经在深圳挂牌即将在中国新三板或香港、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为幌子,在街上发传单,召集客户听讲座,参加旅游活动、庆祝活动、到襄阳市参观等形式,对公司的业绩进行虚假宣传,要求客户对其公司投资。



公司还对客户许以存款月利率1.2%至2%的回报,许以股权投资2年,上市后资产可以几十倍翻倍和不上市按18%年利率退还本金和利息的投资回报,诱导不特定公众70多人向襄阳市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和湖北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投资600余万元。

然而从2017年1月开始,陈某已没有资金向公众支付利息,恩施公司处于关停状态,已造成600多万元客户投资款不能收回的巨大损失。

民警介绍,非法集资的目标人群大部分是60-80岁的老龄人群。这些老年人有理财需求,缺少投资知识、风险意识弱,投资渠道相对较少。

犯罪分子抓住老年群体消息相对闭塞、容易受蛊惑的心理特点,在老年人活动相对集中的公园、广场、菜市场等地,有针对性地发放广告传单,召集他们参加宣讲会、派发小礼品,以此博得老年人的信任进而进行投资。

小编在此提醒广大老年朋友,遇到陌生人来跟你谈投资、谈理财时,一定要谨慎对待,最好多与子女商量,不要因为一些小恩小惠,上当受骗。

来源/恩施市人民检察院微信

责编/孙跃

编辑/熊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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